近日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对一起因买卖假“毒品”
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进行一审宣判
对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查明
2021年四月的一天,丁某经人介绍找到黄某,想向黄某购买毒品给自己的朋友李某吸食。黄某并没有毒品,但又想赚点钱,便装了两小袋味精假装成冰毒并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某。丁某给李某吸食后发现该“冰毒”是假货,于是找到黄某理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黄某用刀捅伤丁某的右胸和左腹后逃离现场。经鉴定,丁某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后黄某对丁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丁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黄某的犯罪事实及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持凶器实施伤害、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量刑情节,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同时提醒
所有涉及毒品的吸食、非法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因一时好奇或侥幸心理沾染毒品,不要让毒品毁了你和家人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