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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不思悔改!故意犯罪,上演“二进宫”!

2022年03月04日09:53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有人靠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

  也有人不努力工作挣钱

  每天想着靠盗窃“发家致富”

  在“一进宫”后仍不思悔改

  将自己又双叒叕送了进去

  案情**•介绍**

  被告人张某某于2020年8月17日23时许,骑电动自行车至江阴市××路××号XX机械有限公司南围墙处,采用钻围墙栏杆缝隙的方式进入该公司,从厂区南部开放式棚子中的铁笼子里,共窃得钢块46件(价值人民币1902元)并搬至公司南围墙外的蒸汽管道上,后因被人察觉遂逃离。

  被告人张某某于2020年10月31日22时许,驾驶电动自行车至江阴市滨江东路XX桥西侧路边,采用钻窗方式进入江阴市滨江东路XX号XX空调机厂,用剪刀从厂区北部车间的5台电焊机上剪下龙头线5根,总长度为50米。被告人张某某随后将窃得的龙头线装入厂内拾得的蛇皮袋内,从原窗户翻出。

  次日,被告人张某某将剥皮后的龙头线卖至江阴市北潮路XX号的一家废品回收站,得款人民币576元。

  法院**•判决**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张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又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张某某退赔被害单位XX空调机厂人民币576元。

  法条**• 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小课堂

  切莫贪图小利,盗窃他人财物,误以为占得便宜,实则不仅需如数退还,最终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盗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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