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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126名农民工工资?坐牢!罚款!

2022年03月04日13:14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被告人谢某是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承揽了高新区一房地产项目部分楼房的泥工、木工、水电工、钢筋工等劳务,并雇佣了十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由谢某负责发工资。

  施工结束后

  谢某将收到的劳务费挪作他用,导致拖欠十个施工班组126名农民工486万余元工资。

  2020年1月15日

  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向被告单位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其后,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更多次与谢某沟通,督促其限期改正其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但谢某置若罔闻,分文未付。

  2020年2月

  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经审查,高新公安分局决定立案侦查,被告人谢某于2020年4月1日被抓获归案。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单位

  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

  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谢某

  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责令被告单位

  江西某建筑劳务公司

  支付被害人***

  共计126名农民工工资

  人民币4862115元

  分明有能力支付

  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于这种人

  法律必定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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