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快钱,90后男子黄某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窃取、通过手机号码生成器生成、联系他人非法购买等多种手段累计非法获取上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贩卖给他人非法获利。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融安县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4年。
案情回顾
30岁的黄某是柳州本地人,无业。去年12月17日,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黄某交代,2018年11月在外地打工时,其了解到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来赚钱的事,知道这个来钱快,也不辛苦,遂决定通过该方式来赚钱。
经公安机关侦查,黄某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达11252066条,在犯罪过程中的累计交易金额约为13万元,其本人从中获得非法利润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使用非法软件联系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卖家,多次购入公民个人信息共约300万条。同时,他还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窃取到公民个人信息共约450万条;通过手机号码生成器生成公民信息共约300万条。之后,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他人,从中获取非法收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融安县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其违法所得的8万元也被判令依法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