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夫妻熟睡时妻子被性侵,恰巧路过的邻居却遭侮辱,如何评价本案?

2022年03月08日11:41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案例】男子深夜入室盗窃时,将熟睡中的妇女孙某性侵,而睡在同一张床内侧的妇女的丈夫竟毫无察觉。孙某以为是丈夫所为,并不进行抵抗。完事后,孙某向床的内侧摸了一下,发现丈夫还睡在内侧,才知道是被他人性侵,孙某追出来的时候恰巧看到邻居王某经过,便把王某当成了性侵者,任由邻居王某怎么解释,孙某就是不依不饶,认定就是邻居王某所为,便在王某家门口大闹,并和醒来的丈夫一起冲进王某家,强行脱下王某的内裤,以留证据,哭闹着说就是王某性侵了她,引来了邻居们围观,并纷纷指责王某的行为。王某无奈报警,经查侵,入室盗窃并性侵孙某的为刚刑满释放不久的黄某。

  本案例由真实案件改编,笔者对个别情节有所增删,但基本保留了原案件的基本事实。

  评价孙某及丈夫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罪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性的自已决定权。因此,猥亵是针对他人的隐私部位实施的行为,如胸部、臀部及其他与能引起人他人性羞耻感的部位。有一种观点,认为构成本罪,要求行为人有寻求刺激的主观目的,其实这样的观点并不妥当,从刑法条文本身来说,并没有这一要求,持此观点者有人为添加责任要素之嫌疑。如果坚定的持此观点,很要能放纵犯罪,如行为人出于报复心理,摸他人胸部的,因为不具有寻求刺激的目的,因此,不构成本罪,也难以构成其他犯罪。

  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性羞耻感应做客观评价,不应以行为的标准来判断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性羞耻感,很容易导致定罪的不确定性和主观归罪。本案中,孙某及其丈夫冲到王某家里,强行脱掉王某内裤,从客观上已经侵犯了王某的性羞耻,为强制猥亵行为。

  从责任角度来说,本案中孙某及其丈夫有强制猥亵王某的故意,犯罪故意是对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只要孙某及丈夫知道强行脱掉一个男人的内裤子能够使他人产生性羞耻感,还去做,就具有犯罪的故意。也许有人说,孙某被人强奸了,只是想留证据,没有犯罪故意,笔者想说,那只是犯罪动机,莫把犯罪动机当作犯罪故意,犯罪动机根本不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不影响定性,只影响量刑。

  因此,本案中,孙某及丈夫涉强制猥亵罪,为共同犯罪,两人为共同正犯,系主犯。

  黄某涉嫌盗窃罪和强奸罪

  本案中黄某涉嫌盗窃罪,为入户盗窃的情形。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本案中,就是因为黄某入户盗窃后,发现孙某在睡觉而引发的强奸案件,因此,对于入户盗窃,刑法并不要求次数和盗窃价值大小,只要入户盗窃,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黄某入盗窃后,趁孙某熟睡,孙某处于不知反抗的状态,与孙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综上,对于黄某应按盗窃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

  结语:通过以上分析,本案中,孙某虽然被他人性侵,但应依法追究的是实施性侵者黄某的刑事责任,面孙某夫妻俩却因不当救济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刑罚处罚。笔者在分析本案例时,也觉得孙某夫妻好象有点冤,但更觉得委屈的不是孙某夫妻,而是被无缘无故强行脱掉内裤的王某。更何邻居王某反复解释,而孙某夫妻却不依不饶,连引用过失强制猥亵他人而脱的理由都变得不可能。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