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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还不认识「鵟」,但有人因它被送上法庭

2022年03月08日15:5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话不多说

  你认识“鵟”这个字吗

  念“狂”

  念“鳥”

  不知道怎么念

  那就念「狂鳥」吧~

  万万没想到

  教我们认识这个字的

  竟是本案的被告——冯某

  6月3日上午

  成都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法院与看守所通过网络视频连接

  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信息化手段

  “隔空”完成了这场特殊的庭审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

  通过庭审直播平台在线旁听了庭审

  01.

  他与“鵟”之间发生了啥?

  2018年12月12日,冯某使用钢质兽夹,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在建工地背后的池塘边猎捕到普通鵟[kuáng]1只,在准备出售时被公安民警挡获。被冯某捕获的普通鵟右肢被兽夹夹断,在其接受医疗救助期间,出现截肢手术术后恢复并发症,于2019年1月死亡。

  普通鵟可一点儿都不“普通”

  它俗名土豹子、鸡母鹞

  隶属鸟纲隼形目鹰科

  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主要栖息于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

  因该物种在我国分布范围广

  种群数量稳定

  使得不少人看中其可食可驯的特性

  而趁机进行非法猎捕

  这下冯某真的“跑不脱”了

  毕竟大家都知道: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一经查处,严惩不贷

  成都市检察院认为,冯某使用钢质兽夹捕获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并造成生态环境等方面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失。请求判令冯某赔偿1只普通鵟的价值25000元及医疗救助费用2758元,并在成都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02.

  法院审理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辩双方围绕冯某是否应当承担、如何承担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如何确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等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被告冯某当庭认可其前述违法事实,表示愿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向公众致歉。在法庭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冯某当庭初步达成调解协议,由冯某赔偿1只普通鵟的价值25000元及医疗救助费用2758元,并在成都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庭还就冯某非法猎捕及其自行陈述的曾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自然生态的危害和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进行了批评教育,冯某泪洒当庭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猎捕、食用野生动物。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依法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对于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被告冯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并致使野生动物死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成都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

  有时候

  世界末日离我们很远

  但离它们却很近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请自觉抵制乱捕滥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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