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归国富豪,以持有大量口罩为借口骗取17万余元。3月3日上午,上海市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通过全程在线庭审的方式开庭。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月下旬,被害人鲁某通过微信朋友圈求购一批防疫口罩募捐。被告人颜某伪装成归国富豪,微信联系鲁某,谎称其在美国有大量3M品牌N95型号口罩货源,并可包机运输回国,从而骗取鲁某信任。之后两人谈妥,鲁某从颜某处以人民币166万余元的价格买入2700箱(每箱40只)3M品牌N95型号口罩。
1月29日至2月1日,鲁某陆续向颜某支付了人民币16万元,同时在颜某的要求下购买一部iphone11 Pro Max手机(价值人民币12699元)一并作为定金。
2月3日,颜某谎称该批口罩已到达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向鲁某索要尾款人民币140余万元。鲁某要求颜某告知运输航班号并表示见货后支付尾款,颜某拒不提供航班号。至此,鲁某发现上当受骗遂至公安机关报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晨、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湛英杰出庭支持公诉。庭上,公诉人就被告人国籍、被告人与被害人口罩买卖经过、定金支付与挥霍、被告人实际履行能力和履行情况等内容讯问被告人。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就量刑问题展开辩论。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颜某收到定金后随即挥霍消费。同时,从查证结果来看颜某银行账户基本只有少量钱款,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且被纳入了“失信名单”,其不具备履行约定的能力。被告人颜某到案在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未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且至今未对被害人做出任何经济补偿,不具备任何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颜某犯诈骗罪,既遂金额17万余元,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被告人颜某诈骗未遂金额140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与诈骗既遂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应依法严惩。
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