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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刘公珍律师讲解刑事辩护

2022年03月10日10:35        苏米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举报受贿不必提供证据,即提供证据不是举报的必要要件。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那么举报受贿需要什么证据呢?高唐刘公珍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举报受贿需要什么证据

1、举报受贿不必须提供证据,即提供证据不是举报的必要要件。

2、举报不需要证据、举报不用实名,但是实名举报和提供证据更有利于准确、高效查明事实。

3、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贿赂犯罪案件的证据怎样收集

1、注重在初查环节收集证据。

初查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与案件质量的高低,因此要制定精细化的初查方案。一是注重查明案件细节。对案件时间、地点、人物要通过搞准物证、书证等其他证据,减少对口供的依赖,力争形成先证后供、以证促供、以供印证的良性循环。二是要注重获取关键物证。要围绕犯罪嫌疑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外围取证,把主要关键性证据固定在初查阶段。三是侦查方案要及时进行调整。要根据案件及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初查方向、对象、重点及措施,避免流失或泛化侦查对象。

2、注重在讯问中获取言词证据。

一是要把握好案件的立案时机。要在受贿人尚无心理准备时,果断立案拘捕,使受贿人与外界隔绝联系,从而取得关键性言辞证据。二是重点突破行贿人心理防线。利用政策攻心和感化教育等方式对行贿人进行思想教育,使行贿人放下思想包袱,从而取得可靠的言辞证据。三是要确保证据的确定性。对行贿人和受贿人就行贿和受贿数额不对等、犯罪时间、场景地点不一致等情况,要反复讯问,取得确实、充分的言辞证据。四是要保证证据的全面性。对嫌疑人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面对不同审讯人员所作的不同供述详细做好笔录,形成书面文字或制作录音录像,并将这些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归类、移送。

高唐刘公珍律师

手机号码:15954933572

执业证号:13715201310220291

执业机构: 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地 址: 高唐县书画一条街(大觉寺西邻)

邮 箱:1173612716@qq.com

高唐刘公珍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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