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竟还有少部分人视“一级响应”为儿戏,甚至以身试法,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提前复工被行政拘留5日
2月1日下午,通州区东社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五马路村的一家纺织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内有何某、杨某、纪某三名员工提前复工正在车间赶制货物,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将该线索移交东社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该三名员工是在负责该厂车间生产的负责人喻某的要求下提前复工的。喻某明知有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关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所以叫了部分工人复工希望可以早点赶制完工,涉嫌违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月2日,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宰杀野生动物被行政拘留3日
2020年1月29日上午,通州区公安局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线索:在通州区第一集贸市场有人涉嫌宰杀野生动物。区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立即会同城中派出所开展调查,后查明:2020年1月29日6 时左右,邱某彬(男,65岁,通州区金沙镇人)在明知人民政府严禁加工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为他人屠宰三条王锦蛇(认定为我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不戴口罩、不听劝阻且殴打市场管理人员被行政拘留5日
2020年2月2日上午9时许,有人报警称:通州区金新街道金乐农贸市场有人打市场管理人员。接报警后,通州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吕守印等人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到场后了解到,金新街道居民成某早上到金乐农贸市场买菜,但是没有戴口罩。成某经过市场南大门时,市场管理人员按政府对新冠肺炎防范要求检查,不许未戴口罩的成某进入市场。成某不听劝阻要强行入内,与管理人员李某发生冲突,并推搡李某,态度恶劣。随后,成某被处警民警强制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的调查。
经审查,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不接受检查,暴力冲卡被刑事拘留
2月2日上午,通州区公安局联合医护部门在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唐洪村G228国道通州区路政执法大队十总路政中队门口设卡,对过往车辆乘坐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当天上午9时许,过往车辆均减速依次停车排队进行检测,当即将轮到一辆黑色奥迪车停车检测时,驾驶车辆的男子不听指挥,继续前进,现场工作人员及民警多次拦车,驾车男子态度恶劣仍拒不接受查检查并冲卡,后被民警赵国伸等人拦停,过程中,黑色奥迪车左前轮将民警脚部压伤。随后,男子被传唤至东社派出所,通州公安将此案立案调查。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身份核查,驾车男子郭某现年58岁,户籍上海,自称因感觉自己体温正常没什么问题,又因有急事要办,所以冲卡。在疫情形势严峻,全省已经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郭某拒不配合公安、医护部门执法执勤,致执勤民警受伤,性质恶劣,目前,已被通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