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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在法律上还有其他意义?会连子女的有财产一起没收吗?

2022年03月10日14:44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法院审判书中经常会看到“判多少年,并处没收财产”等字眼,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没收财产到底在法律上算什么样的刑罚,没收财产刑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没收的财产范围又是怎样的,父母犯罪会连带着子女的财产也一起没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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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也就是说,没收财产是属于附加刑的,但同时,没收财产也属于财产刑。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01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

  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

  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0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比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

  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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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的财产也会一起没收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即是说,没收财产,只会没收犯罪分子本人的财产,是不会没收子女的财产的。

  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

  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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