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深夜潜入,专门瞄准保险柜,多次窃取公私财物达11万余元。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方某是滁州某4s店一名会计,2019年5月8日早晨,前来上班的她发现公司财务室的保险柜门被撬开,4700元现金不翼而飞,方某立刻报警。滁州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发现,同样时间、同样方式,滁州另外4家4S店内保险柜也“惨遭毒手”,均被一名疑似中年“女人”撬开。当天,公安机关在蚌埠市某加油站废弃房内,将身穿女士文胸的袁某抓获,并扣押大量作案工具撬棍、钢管、起子、切割机等,以及各种女士衣物短裙、裤子、鞋子、手提包等物品。
经查,今年50岁的袁某为湖南人,在家中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养殖场,2019年,袁某以外出购买小牛为由离开家乡,开始了疯狂的盗窃之路。装备齐全的袁某目标明确,行动果断迅速:翻墙、爬窗、撬门入室、暴力开柜,将财物席卷一空。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7日凌晨,袁某至某奔驰4S店,窃得现金21521元、面值不等的中国石化加油储值卡共42张价值20400元 ;至滁州某别克4S店,窃得现金4700元;5月4日凌晨,至马鞍山某别克4S店,窃得现金64800元和5张京东购物卡价值共计3200元; 2018年8月22日凌晨,至内蒙古某新华书店,盗窃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