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李杰律师讲解刑事辩护
被刑事拘留37天,是指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37天,拘留期限届满后,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那么被刑拘37天是什么情况呢?河南驻马店李杰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被刑拘37天是什么情况
1、被刑事拘留37天,是指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所以刑拘37天后,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应当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审等;
(2)、如果不需要继续侦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解除刑事拘留,立即释放当事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二、刑拘后公民有哪些权利
公民被拘留或被逮捕后,仍然享有法律赋予的一定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首先,公民被拘留或被逮捕后,其正当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不得对其打骂、虐待、侮辱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其人身权利,不得对其进行刑讯逼供。
公民被逮捕或者拘留后,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在24小时以内安排讯问;在讯问时有权为自己作无罪的辩护;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对讯问笔录提出补充或改正;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将逮捕或拘留的原因及其羁押的处所通知自己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对于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公民对人民法院的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因治安管理受到拘留处罚的公民,不服公安机关裁决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若对申诉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杰律师
手机号码:19337319888
执业证号:1411720101014914
执业机构: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路与金山路交叉口金尚大厦九楼(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邮 箱:2393910982@qq.com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