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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了一只宠物“鸡”,牟平一男子被判刑并罚款...

2022年03月11日10:2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饲养宠物猫、狗的人越来越多。

  近年来,

  很多人更是养起了新奇另类宠物,

  万元“柯尔鸭”、贵族布偶猫

  火遍抖音等各大网络媒体平台。

  但是近日在牟平,

  一男子因养了只宠物“鸡”却被判了刑,

  这是咋回事?

  一起来看一下今天的案例~

  近日,

  牟平法院昆嵛山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公开宣判

  一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案件

  该起案件的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十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情回顾

  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王某于2019年1月份,从济宁市非法购买红腹锦鸡1只,饲养在自己的旅游公司院内。王某自锦鸡买回来后便当“小祖宗”供着,还不时邀请亲朋好友过来观赏,可万万没想到,竟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王某公司院内查获红腹锦鸡1只。经鉴定,该红腹锦鸡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

  牟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有话说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存在“非法猎捕、杀害、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之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并且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买卖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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