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沭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被告人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业绩,不从提升自己业务能力和服务态度着手,而是动起了歪心思,结果触犯法律,将自己“送进”法院。**
案情回顾
王某某**是某房产公司的置业顾问在一次接待前来买房的樊某时得知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因征信问题被银行拒绝**
这可咋办?
为了让樊某顺利买房继而提升自己的销售业绩,王某某称其想到一个“好办法”,她告诉樊某可以通过办离婚的方式让符合贷款条件的樊某妻子去办理贷款,而且不用去民政局真离婚,办个假离婚证就可以,并称她有认识办假证的熟人,交给她办就可以。**之后樊某拿着伪造的离婚证顺利拿到了银行贷款。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间,王某某先后多次联系制作假证的熟人“老葛”,为另外两对前来购房的夫妻伪造了离婚证。**
不久之后
戏剧性的一幕就上演了
一天樊某到当地派出所为孩子落户,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核查材料时发现樊某所持其妻子户口单页系伪造的虚假证件,**通过对樊某携带的物品进一步检查,发现了伪造的离婚证等材料,导致了案发。**
法院审理**临沭法院对该案依法审理后认为,王某某帮人办理伪造的离婚证,其行为已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同时综合考虑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愿意缴纳罚金等情节,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醒
俗话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中,被告人为了获取利益不择手段,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事后追悔莫及。这无不在警醒着我们每一人:生活中应时刻遵纪守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切勿为了谋利益而去做违法犯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