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赋能让新时代人民司法更加公正高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在关注司法公正的同时,也越来越看重司法“便民高效”。民之所望,法之所向,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特别提到,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过去一年,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优化审级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新需求新期待。
2021年,全国法院的收结案数量仍在3000万以上,面对案件量高位运行的现实情况,人民法院向制度变革要“生产力”,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针对有的案件受理之后排期较长、等待过久的问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诉讼“前端”分流机制,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根据案件繁简情况,对应匹配不同流程、程序和审判组织类型,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在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论证研究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推动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针对人民群众对便利快捷解纷的新需求,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凸显小额诉讼的程序优势,扩大了适用范围,缩短了审限要求,明确部分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和第二审案件也可以适用独任制,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针对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再审门槛过低、终审不终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积极优化审级职能、完善诉讼程序、畅通救济途径,将审理难度低、没有地方保护因素、适宜就地解决的案件放在基层法院审理,而将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存在外部干预或“诉讼主客场”现象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努力实现绝大多数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得到实质性高效化解。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良好的司法制度,既不会从天而降,也不会自然天成,唯有改革探索、日臻完善。回看2021年,在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有司法改革踔厉奋进的铿锵步伐;在司法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岁月静好里,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改革的见证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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