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类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
“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潮流
“主播”“主播助理”等职业
也应运而起
海宁的陈某就在某服饰公司
担任“主播助理”的职位
作为主播助理,陈某的日常工作就是在直播间辅助主播出售服装,这就给了他日常接触样衣、进出仓库的机会。
入职期间,陈某发现有不少没有售出的服装都长期堆放在仓库内无人问津,在利益的驱使下,陈某将衣服拍照后上传到了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不久就卖出了第一件衣服。
见无人发觉,陈某又开始在平台上传了第二件、第三件……在陈某任职期间,共窃得公司各类毛皮服饰50余件,甚至连公司的两个摄像头都被陈某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售了出去,价值共计12万余元。
从公司离职后,陈某又在新入职的公司里,以同样的方式窃得价值3400元的女式水貂上衣1件,窃后将衣物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架进行销售,所得款均被陈某花用。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衣服2件并已发还被害单位,同时陈某退赔被害单位相应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但陈某依旧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海宁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系初次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本案损失已追缴或退赔,被告人已取得谅解,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海宁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