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盼等4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4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有期徒刑等刑罚,其中44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
宜春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黄某冰(在逃)、黄某盼等人通过实施打架斗殴、开设赌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并不断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最终形成了一个以该二人为组织、领导者,王某等4人为骨干成员,徐某园等17人为积极参加者,彭某丰等22人为一般参加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采取其他手段获取了大量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且以所获取的经济利益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犯罪活动97起,共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14人轻伤,多人轻微伤。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宜春中院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包庇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盼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徐某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对其余4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零七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等。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