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
也越来越多
这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
更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滨湖法院审理的这起诈骗案
涉及金额巨大
2014年8月,被告人赵某通过张某结识受害人汪某,谎称其系甘肃省人大代表,并将汪某介绍给被告人柴某及蔡某。同年10月,被告人柴某明知某项目备案通知书已经过期,仍与赵某一起向汪某出示该项目批文材料向汪发包项目厂房建设工程。
为让汪某支付工程保证金,同年10月15日,被告人赵某使用虚构的其为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资产进行担保,与汪某签订中介担保协议。次日,汪某向被告人柴某、赵某账户各转账工程保证金10万元。
同月25日,被告人柴某与汪某签订建设合同。被告人赵某以虚构的其为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资产进行担保,并向汪某提供了伪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土地使用证、房权证等。合同价1.5亿元。汪某随后转账给被告人赵某计60万元,被告人柴某计90万元。被告人赵某后又将其中20万元转账给被告人柴某。但随后汪某一直未能进场施工,亦无法联系被告人赵某与柴某。后汪某遂至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判决
被告人赵某、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赵某还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其所犯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告人柴某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本次犯罪没有判决,对其本次犯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赵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柴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连同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三、责令被告人赵某、柴某退赔被害人汪某人民币170万元。
法官点评
在订立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应对当事人资格、资产进行严密的查验,以防止在签订合同后出现本案中的情况致财产损失和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谨慎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