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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被告人死刑就当庭自尽,新化法院处置一起携农药参加庭审事件

2022年03月14日16:28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019年9月20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化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郭亮故意杀人一案。当班法警对进入审判场所人员进行正常安检,发现有一名中年女性在门口徘徊,肩上跨有一个黑色背包,双手紧紧抱着。法警依程序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在背包中发现有两瓶不明液体,法警随即进行开包查验,发现是一瓶草甘膦铵盐和一瓶敌敌畏,当班法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带至值班室依法对其询问。

经了解,该名女同志叫曾某华,系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害人廖某英的母亲。据其交代,她是来参加开庭宣判的,如果不判处被告人郭亮死刑立即执行,她也不想活了,准备当庭服药自尽。如果没有法警及时发现并检查出危险物品,后果将不堪设想。

9月20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郭亮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亮与被害人廖某英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育有二子。因郭亮沉迷赌博,廖某英经常与其吵架并多次提出离婚。2018年初,俩人开始分居。2018年12月4日上午,郭亮假装同意与廖某英离婚,骗其回到家中,将廖某英杀害,并把尸体藏匿于邻居家地窖内。

娄底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郭亮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作案后有转移、藏匿被害人尸体的行为和躲藏等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公诉机关提出不予从轻处罚的意见,被害人家属对其亦不予谅解,要求从严惩处。据此,娄底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湖南娄底“杀妻藏尸”案案情回顾

新化维山乡菊花村的廖某英,几年前,经人介绍嫁到了同乡彭家村的郭某。2011年,郭某与廖某英结婚。

婚后不久,原本勤快的郭某染上了赌博,自此后,郭某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甚至还会动手打廖小英。心灰意冷的廖小英在丈夫身上看不到希望,便提出了离婚,但遭到郭某拒绝。

2017年12月4号早上,两人从菊花村赶到彭家村的家里取了证件商量着去新化离婚 。因为担心女儿,当天廖小英的母亲就一直打电话给他们,结果都不接。

12月5号凌晨三点左右,郭亮远的母亲突然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电话中声称他把自己的老婆给杀了。惊恐万分的郭母连忙打电话给廖小英的叔叔。过后,郭又对其爷爷打电话说自己喝了农药,肚子痛得快要死了...郭最后自杀未遂。

12月11日下午,失踪7天的新化维山菊花村廖某英的尸体在在邻居的红薯窖里被警方发现。

在今年的8月2日,被害人廖某英的家属曾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愿意承担抚养凶手其小孩的承诺书,愿意承担对两个小孩的全部的抚养义务,强烈请求中院坚决判处郭亮极刑。

两个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留下两个幼小的孩子!**这就是一个现实版的悲剧…**

请大家远离赌博!**珍爱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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