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首例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于9月6日在阳朔县法院宣判。刘某某犯受贿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并追缴受贿所得赃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8年9月,刘某某在担任桂林市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权为辖区内赌场老板、涉赌人员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合计94.3万元。另查明,刘某某明知小张(化名)是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据媒体报道,这名强奸幼女的刘某某,是桂林市资源县公安局大合派出所所长刘志新。据报道,早在2018年11月,资源县民间传言,刘志新因生活作风问题被群众举报,而且问题很严重。
当地有消息称,当时资源县一乡镇的家长,发现女儿身体有异样后,追问得知此事与刘志新有关,于是向相关部门举报。
1月29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刘志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19日,刘志新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资源县纪委监委对刘志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调查结论为:
刘志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充当辖区内赌博场所“保护伞”,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给予刘志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过,在2016年,媒体曾对资源县大合派出所的打击涉毒行为做过报道,并称其为“高压打击”涉毒行为、“零容忍”。
据报道:当晚23时,刘志新所长召集全所民警对辖区宾馆进行突击检查,全所民警不畏艰难,冒雨参加行动。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某等6人涉嫌吸食毒品,并将他们押至大合派出所,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经审讯,六名男子如实交代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均被行政处罚。
报道还提到:大合派出所所长刘志新要求全所民警坚决按照县公安局领导的指示,严厉查处辖区内的涉毒等违法事件,对涉毒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这种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
刘志新被举报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讯问,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刘自愿认罪认罚,7月25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日,阳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检察长向法庭宣读了公诉意见书,法庭着重围绕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等方面展开庭审。检察长对被告人的思想蜕变、犯罪历程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归纳总结阐释,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