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多措并举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既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维护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努力实现双向保护的平衡、协调。”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最高检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可以说,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据介绍,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较轻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加大附条件不起诉力度,去年适用2万人,占办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9.7%,连续两年大幅上升。同时,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决不纵容,去年起诉3.5万人,同比上升6%。
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一站式”取证、出庭保护、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切实加强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暖。特别是,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时都将其吸纳为法定制度。此外,会同有关部门共促落实,去年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追责459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9万人次、解聘2900余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这也让更多孩子免受伤害。
童建明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更加注重以司法保护融入、助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1+5>6”的合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得到了各方面大力支持。比如,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支持我们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教育部与我们共同制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共青团中央与我们共同开展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等,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合力。”童建明说。
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落实针对校园安全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去年专门部署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形成,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此外,2020年,最高检部署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实行统一集中办理,让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