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的婚礼上,王美丽对张三一见钟情,两人很快便陷入爱河,半年之后两人开始同居,没过多久王美丽怀孕,怀孕期间两人举办结婚典礼,邀请双方亲朋好友进行见证,不过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本以为一家三口能这样温馨和睦、长长久久,但是王美丽却发现张三竟然出轨,爱上了别人,并一直吵着要和她离婚,哀莫大于心死,如今王美丽不知道如何是好,没有结婚证,这婚该怎么离?
我们将“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分为3种: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结婚证丢失;
3、结婚证被他人藏匿;
一、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
王美丽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需要先前往民政局补办结婚手续,再协商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要特别注意一个时间节点。
1、双方同居时间若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则按事实婚姻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王美丽和张三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若同居时间发生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后,那么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这种情况下,王美丽若不想再与张三一起生活,分开即可。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若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可协议离婚,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三、结婚证被他人藏匿
婚姻关系破裂但一方不愿离婚,选择藏匿结婚证,那这个婚难道就离不掉了吗?
不是的!
结婚证确实是诉讼离婚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如遇上述情况,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之后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