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心理疏导,巧解耄耋老人“精神赡养”难题

2022年03月16日10:32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经济供养要求下降,精神慰藉需求上升,“精神赡养”纠纷有所增加。老人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的诉求,是希望子女能够承欢膝下而享天伦之乐,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应当得到支持。近日,铜山法院家事案件专业心理咨询师王*梅运用专业知识,解开老人和子女心结,妥善化解一起九旬老人起诉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案件。

  耄耋老人要求“精神赡养”

  原告陈大爷年逾九十,和老伴王某育有三名子女。多年前,陈大爷突发脑梗后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王某照顾,每月医疗费近2000元。王某去世后,只能由保姆照料起居,每月6000余元退休金所剩无几。子女们工作繁忙,很少看望老父亲,让孤苦伶仃的陈大爷更感心寒,一气之下于春节之前诉至法院,要求三子女给付部分赡养费,并履行探望义务。

  沉浸式心理疏导解双方“心结”

  受理此案后,铜山法院立即启动涉老诉讼绿色通道,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和人民调解员先行组织调解。原告患有脑梗,表达能力受限,为全面了解其诉求,王*梅通过画图方式给老人讲解案件进展,掌握心理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原、被告进行沉浸式的心理介入疏导,并抓住春节这一有利时机多次电话调解,敦促被告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关注老人情感需求,主动到老人家中探望,共度佳节。

  眼看双方矛盾有所缓和,大年初九,王*梅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因故未到场的被告同步线上调解,反复交流疏导下,双方逐渐敞开心扉,三被告纷纷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老人退休金用于日常生活,补充营养,聘请保姆费用及医疗费用则由三被告共同承担。三被告也一致表示,将会经常探望老人,给予其充分关怀和精神慰藉。

  常回家看看

  关怀老人莫忘“精神赡养”

  本案中,陈大爷相依为命的老伴于2021年10月去世,这对陈大爷打击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家庭矛盾,而子女们工作较忙,有的长期在外地工作,对老人的照顾和关心不够。原告在职期间事业有成,生活充实,在子女就业、买房上都给予了较大的支持,晚年却病卧在床,无人理会,有较大的心理落差感。王*梅准确把握案情,综合运用法律和心理学知识,立案后不足一月即妥善化解,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与效率。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尤其是丧偶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应当引起关注。子女有时会对父母的无私付出习以为常,却忽视了父母力不从心的伤感、孤独终日的无助。“精神赡养”和“物质赡养”同样重要,“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常回家看看”应当是子女们发自内心的行为,而不应是法律强制的结果。期待通过更多良善案例的引领,“父告子、子诉父”的纠纷能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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