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孩子也要分遗产?

2022年03月16日11:16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收养的孩子也要分遗产?

  以案说法

  陆先生因与兄嫂不在同一个城市,平时交往也并不频繁,逢年过节偶有交流,兄嫂的儿子浩浩因为是独子,平时较为娇惯,毛病不少,脾气也不太好。陆先生的兄嫂八年前因意外去世,留下了十二岁的儿子浩浩,陆先生作为叔叔,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收养浩浩。兄嫂去世后,浩浩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在陆先生和妻子的照顾下浩浩渐渐好转,甚至连以往的毛病都显现出来了。陆先生想着,浩浩亲生父母不在了,这些小毛病就不计较了。初中阶段,浩浩因为跟同学频频打架,被学校劝退了。陆先生气急忍不住骂了浩浩几句,浩浩为此离家出走了一周,后被陆先生的妻子找回来了,但是陆先生和浩浩之间的关系一直比较僵。今年4月下旬,陆先生不幸得了急病,五月初,陆先生病逝。陆先生的妻子带着浩浩为陆先生举办了葬礼。葬礼过后,浩浩有一个多月没回家,悲痛中的陆太太并没有太过在意,之前浩浩就有好几天不回家的情况,再者浩浩已经是成年人,陆太太也没有多过问,只是打过几个电话问问情况。这个月月初,浩浩带着一帮“朋友”回到家里,与陆太太谈论分遗产的事。陆太太一时被问懵了。回过神来既感到气愤又觉得伤心,气头上说了一句滚远点,浩浩就离开了。不久就病倒了。生病后,陆太太一直由朋友照顾,浩浩却是怎么也联系不上。

  Q&A:那么,浩浩这样的“白眼狼”真的能分到遗产吗?

  律师提醒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浩浩父母去世时,陆先生作为血亲收养了浩浩。同时陆先生与陆太太也并未生育子女。浩浩作为陆先生和陆太太的养子,与亲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意味着,依照《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浩浩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养父陆先生的财产。

  当然,对于浩浩这样的人,陆太太可以选择与之解除收养关系,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陆太太还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在这里还要提醒一句,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手续,否则,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并不当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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