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结婚不易,但离婚同样不易,已经没有夫妻感情,也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两个人,实在是不应该再在一起相互折磨,商商量量、和和气气的把离婚手续办了,然后各找各的幸福去,才是最好的方式。但实际上,总是有那么一些人,看不开、想不透,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总是办理不了离婚手续,无奈走上诉讼之路。但同样,离婚诉讼,耗费了双方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往往是得不偿失。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离婚有两个去处,一个是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个就是法院。那么,想尽快达到离婚的目的,怎么做才好呢?
第一,双方尽量协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都做过夫妻了,也没有必要为了离婚的事,再闹的不可开交。不管是离婚的事,还是孩子、财产的事,大家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商量商量。能过,以后怎么过,两个人需要怎么改变自己、对家庭负责;不能过,怎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孩子怎么抚养等等。商量好了,签订一个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一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出来之后,各走各路,以后再见面也不至于面红耳赤、互不理睬。
第二,假如去民政局不好办理或者手续不全,两个人也可以一同去人民法院办理。根据规定的进行立案,然后走庭前调解程序,法院会在征求双方的意见之后,按照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出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局的离婚证。且还具有申请强制执行的功能。当然,既然都协商好了,且办理了手续,就应该按照协议的各自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般工作日期间,都能及时拿到离婚手续,假若遇到特殊情况,三两天也能办完手续。
第三,两个人实在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的时候,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以早点起诉。虽说第一次、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离的了,但拖着不起诉,也是纯耽误时间,既然已经决定了,就早点去做。说不定一次不行,两次就行了,即使前两次不行,第三次也差不多了。满打满算,起诉三次才能离的话,总共也就是两年多的时间。当然,需要公告送达的话,公告期间另算。
第四,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尽可能的向法院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个东西,有胜于无、多胜于少。除非是同一类、证明同一件事的,多点没关系。举证,是每个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也许,你觉得有没有不重要,但可能就是它能起到关键作用呢?
离婚虽然不易,但想好了就早点下手去做。久拖不决,也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