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可谓是民事诉讼既常见又特殊的一类案件。常见是说离婚诉讼在民事诉讼占据的数量比较大,而特殊是说离婚案件牵涉到双方之的感情纠纷,审理起来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特殊情形,其中之一就是当事人会喋喋不休,陈芝麻烂谷子长篇大论。那么离婚案件开庭时真的是说得越多越好吗?
有人认为开庭时说的多就可以有效避免遗漏,那么开庭时自然是说的越多越好。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开庭时怎样才是有效的发言呢?第一,有条理。把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分别进行总结归纳,先总结出来几个大观点,然后在围绕着每一个大观点一一举证据摆事实分别进行论述。第二,有主次。马克思告诉我们看问题要抓主要矛盾。开庭陈述也是一样的,你的明白案件要害在哪,找到要害围绕要害展开论述,分清主次。第三,简明扼要。简明扼要是对法律人的最基本的要求,啰哩啰嗦长编大论只会适得其反。
具体到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容易犯喋喋不休长篇大论的毛病。夫妻感情的事可能让双方说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可是开庭的时间是有限的,而且一般一方当事人开始喋喋不休,另一方便会更加变本加厉的怼回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开庭就不用进行了,还不如来个一千零一夜呢。
那么离婚案件怎么在有效的时间表达自己的观点呢?你的明白你的诉求是什么?如果你是主张离婚一方,那么你的发言就得围绕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这个中心进行。确定中心之后再确定几个基本点,出现哪些情况说明夫妻感情破解,你的看看双方是否分居,对方是否有家暴,对方是否出轨,你是第几次起诉离婚等。开庭陈述就是围绕这几个基本点进行举证,陈述,不要再啰哩啰嗦其他的事了。陈述的时候要有总结的能力,你说对方对你家暴,那你就讲明白时间,地点,对方把你打成什么样,都有谁在场,事后你是否住院,是否报警等。就像咱们小学老师教你造句一样,时间,地点,人物,干什么,有什么后果,而且这个句子不需要加入过多的形容词。如果你不主张离婚,那么你的中心就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相反的就是你们没有分居,生活在一起,生活和睦就行了。多说一些平时双方在一起生活的事,比如一起旅游,一起出席活动等。
离婚案件开庭时并不是说的越多越好,相反说的多就容易没有重点,没有主次,可能你自己跑题了你也不知道。而且一个法官手里案件那么多,谁都没时间听你讲故事会。唯有有条理,有主次,简明扼要才能达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