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上写着房产归女儿,前女婿竟然能分一半!原来是少了这几个字

2022年03月18日13:50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指出,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有很多种。

1.有效的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四种,分别是:(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其中:(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效的遗嘱。《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无效的四种情形,分别是: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知识排行榜
婚姻家庭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