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发布虚假的北京环球影城内测票出售信息,收到钱款后就拉黑买家,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钱财。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情简介
2021年,在北京环球影城试运营期间,许多人愿意在网上花高价“求票”。林某某看到这种情形动了心思,在微博上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环球影城内测票出售,吸引买家。交易谈拢后,林某某将李某某(另案处理)制作的虚假收款链接发给被害人,被害人通过虚假收款链接支付完钱款后,就被林某某拉黑,被害人并未得到北京环球影城的内测门票。
据了解,林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毛某某等人18996元。2021年9月24日,林某某被民警抓获,后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林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系初犯,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据此,石景山法院以诈骗罪对林某某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
当前,时常有热门景点、演出等休闲娱乐活动火爆到“一票难求”,社交媒体、二手交易网站等便利了大家“出票”“求票”的迫切需求,有的不法分子把握买家心理,趁机骗取钱财,事情一旦败露,就拉黑了之。
法官提醒,游客在购买景点门票时,务必要选择正规的购票渠道,尤其是热门景点,网络上的转卖信息常常“鱼龙混杂”。如果选择进行二手交易,一定要选择实名认证且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网站,并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付凭证等。一旦发现被骗,拨打110报警求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些怀有侥幸心理的卖家,觉得拉黑买家,自己“隐藏”在网络背后,就不会被追究责任,殊不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要在网络上进行了交易,必定会留痕,终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