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发布虚假的北京环球影城内测票出售信息,收到钱款后就拉黑买家,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钱财。近日,石景山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简介
2021年,在北京环球影城试运营期间,许多人愿意在网上花高价“求票”。林某某看到这种情形动了心思,在微博上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环球影城内测票出售,吸引买家。交易谈拢后,林某某将李某某(另案处理)制作的虚假收款链接发给被害人,被害人通过虚假收款链接支付完钱款后,就被林某某拉黑,被害人并未得到北京环球影城的内测门票。
被告人林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被害人毛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8996元。2021年9月24日,林某某被民警抓获。后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念被告人林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系初犯,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石景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示
当前,时常有热门景点、演出等休闲娱乐活动火爆到“一票难求”,社交媒体、二手交易网站等满足了大家“出票”“求票”的迫切需求,有的不法分子把握买家心理,趁机骗取钱财,事情一旦败露,就拉黑了之。
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景点门票时,务必要选择正规的购票渠道,尤其是热门景点,网络上的转卖信息常常“鱼龙混杂”。如果选择进行二手交易,一定要选择实名认证且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网站,并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一旦发现被骗,拨打110报警求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些怀有侥幸心理的卖家,觉得拉黑买家,自己“隐藏”在网络背后,就不会被追究责任。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要在网络上进行了交易,必定会留痕,就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