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黄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详情
60多岁的黄某某曾是武汉铁路局的工作人员,退休后经中铁第四设计院九江分院返聘后被安排到武宁县城上班,2021年7月被辞退。此后,黄某某经常身着制服出入公共场所,谎称自己是中铁十一局的领导,负责武宁县高铁项目建设,可以帮助被害人获取火车站项目土石方工程或者其他利益,以送礼打点关系为由,收取被害人烟酒、食品和现金,予以售卖挥霍。2021年7月至9月,黄某某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胡某某、谢某某、段某某、陈某某财物共计价值66958元。
武宁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某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不法分子冒充领导干部行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不少被害人为谋取自身利益,轻信谎言,想凭借“暗箱操作”来走“捷径”,却不曾想钻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面对诱惑做到不贪心、不轻信、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