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
正是吃卤味的好时候,
但是,
无良商家为了降低成本,
可能会将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
结果……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3月期间,付某、戴某、何某销售无报关证、消毒证明、新冠检测证明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检验检疫手续、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进口的伊朗国鸡爪和爱尔兰国牛肚给徐某。徐某、彭某以送货上门的方式,将上述牛肚和鸡爪在湖南株洲、湘潭等地的菜市场、卤菜店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02040元,非法获利共计18600元。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彭某、付某、何某、戴某明知伊朗国的鸡爪、爱尔兰国的牛肚等冷冻食品是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进口销售的食品,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二万八千元;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三万三千元;彭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七千元;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四千二百元。并依法支持检察院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判决徐某、彭某、付某、何某、戴某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加强对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既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又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本案多名被告销售无报关证、消毒证明、新冠检测证明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食品,严重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社会公众道歉,体现法检两院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为出发点,合力打击未经检验检疫手续、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