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每天抱着手机
等快递小哥来电的焦虑吗?
还记得奔向快递小哥的魔鬼步伐吗?
可是如果突然快递公司来电告诉你:
你网购的手机失踪了!
男子易某是于都县某快递点的一名快递员,本是老实本分、安稳工作,却因一己私怨和利欲熏心而走上犯罪道路。
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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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易某在于都县某网点担任快递员负责配送快递,同年7月转为正式员工。2020年6月,易某因工作失误被顾客投诉转为同城人员(临时员工),导致工资降低。易某对该网点营业部主管梁某心生怨恨,多次沟通无果后遂产生盗窃公司客户快递包裹的想法,以该手段报复梁某的同时,个人又有非法获利。
➤2020年6月20日,易某在该网点分拣包裹时,将他人区域派送的华为手机包裹(外观可判断)私自拿走,拆封后是一部华为荣耀Play 4T Pro手机,委托他人将手机售卖。
➤7月1日,易某以相同方式在该网点盗窃一部“一加6”手机,委托他人将手机售卖。
➤7月31日,易某以相同方式在该网点盗窃一部华为nova 7 5G手机,委托他人将手机售卖。
➤8月8日,易某以相同方式在该网点盗窃一部华为P30手机,后谎称系公司自购优惠手机,交给妻子使用。
➤8月31日,易某以相同方式在该网点盗窃一部华为nova 7 SE 5G手机,交给房东,以抵扣2200元货款。
➤10月5日,易某以相同方式在该网点盗窃一部VIVO iQOO U1手机,委托他人将手机售卖。
就这样,易某在分拣快递时,对不属于自己配送区域的快递,没有扫描快递进行登记便将快递直接装车运走,然后私自拿走快递,以这样的方式,不到4个月就盗取了手机6部。经鉴定,被盗的6部手机市场零售价格为12849元。
案件办理经过
2020年10月21日,受害人梁某(该网点营业部主管)向警方报案。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行动,着手展开调查,当日,民警将易某抓获归案。到案后,易某对盗窃该网点快递包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认罪悔罪。10月27日,易某家属积极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对方损失共计26401元(含快递公司赔偿客户损失等费用),快递公司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以涉嫌盗窃罪对易某提起公诉,鉴于易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易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在网购已经成为大众的主流购物方式,为了大家的便利,辛苦的快递小哥不仅承担着包装、分拣、派送等大量工作,而且早出晚归、分秒必争、风吹日晒雨淋…然而却有的不法分子却对快递动了歪心思,但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物质生活的追求,终归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