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用个人银行卡帮忙转账
就能日赚千元……”
这看似诱人的网络兼职
其实背后蕴藏着极大的洗钱风险
一不小心就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案情回顾
卢某借了高利贷后长期无法偿还,出借方便提出让卢某承接“跑分”任务获得报酬来偿还贷款。“跑分”就是用自己的银行卡将接收到的钱款按对方要求转到目标账户,转账成功即为任务完成,根据转账金额大小可获得一定比例的任务报酬。
通过某聊天软件,卢某加入到了一个专门的“跑分”任务群中,群内每天会不间断发布任务。对方称“跑分”任务是为了帮助网络游戏玩家充值,卢某明知这些钱可能来路不当,仍然心怀侥幸认为“动动手指就能赚钱”。在尝到“甜头”后,卢某使用自己、妻子以及朋友的多张银行卡进行“跑分”,获得了大量报酬。为了挣钱,卢某不顾银行卡被短暂冻结,依然继续参与“跑分”任务。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定,将明知可能是犯罪所得的赃款利用银行卡向他人转移,遮掩了赃款去向,加大了公权力机关侦查难度,该行为具有典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特征。
卢某所经手的银行卡转移赃款价值超过十万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范畴。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第(一)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提示
名为“跑分”“刷分”等利用本人银行卡帮助他人进行支付结算的工作,看似轻松,实则可能涉嫌“洗钱”类犯罪,一定要谨慎避免。银行卡关乎个人的财产安全,一旦关联上犯罪行为,银行卡主将面临多种银行卡业务暂停办理、征信风险、移动支付停用等不利后果。因此,禁止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售银行卡,对需要使用银行卡的交易行为应仔细甄别,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