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钱却在店里大吃大喝
等付钱了就想方设法赊账、赖账
还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有人因此获刑!
日前,平湖法院审结了这么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因恶意消费、逃单赖账,被告人管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吃“霸王餐”的人又来了
这次店家选择了报警
今年5月24日,平湖市乍浦镇的一家美食店店主报警称,店内有顾客吃完饭不肯付钱。“他就直接说自己没有钱,说话太气人了。”店主说,这名男子看起来30多岁,一个人点了些小菜和酒水,一共花了110元。
“之前有一次他也吃饭不给钱,我想着才50块钱就算了,当吃点亏买点教训好了。没想到他又来了!”店主称,因男子戴着口罩,自己一时也没认出来,结果这次对方又耍赖不肯付钱。
这名男子随即被警方抓获,并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白吃、白喝、白住……
男子恶意消费超10起
这名男子姓管,1983年出生,无业,曾因犯盗窃罪等多次被法院判刑。2020年10月,管某还因在KTV消费1340元后拒不付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为全面查清案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5月26日,公安机关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管某的违法犯罪线索。而后,多名受害人陆续报警。
经查,除了吃“霸王餐”、唱“霸王K”,管某还多次坐“霸王车”、住“霸王房”……2019年4月初至2021年5月25日期间,管某在明知自己无能力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在餐饮、KTV、住宿、滴滴等行业多次恶意消费共计2947元,且拒不支付消费款,相关事实超10起。
想方设法逃单赖账
恶意消费最终获刑
“你为什么吃饭不给钱?”
“我没钱啊,等有钱了去付掉。”
“那你去过哪些店没付钱?”
“记不清了。”
“你记不清了还怎么去结账?”
“………(沉默)”
在被问起为什么恶意消费时,管某这么说……
事实上,管某为了逃单赖账,有借上厕所逃走的,有谎称下次结账的,也有把身份证押在店家那的,更多的还是直截了当地说自己没钱,就是不肯付钱。
“他看着年纪不大,穿得也挺好的,谁想到连几十块钱的饭钱也要赖。”有多名受害人表示,因管某每次的消费金额并不高,自己怕多事就选择了息事宁人。
平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管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价值2900余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悔罪态度等,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外消费时应以诚相待、量力而行,切勿心存侥幸恶意逃单。吃“霸王餐”等恶意消费行为不仅扰乱了商家正常的营业秩序,还可能使逃单者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商家如遇类似情况,要理智处理、及时报警,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