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订单
邀请朋友合伙出资
并使用微信号分别冒充
厂家和客户“陪聊”
骗取朋友8.1万元
案件详情
杨某曾在2020年时接了一单文具笔记本的生意,但因为弄错了产品,亏损5万余元,为了还清外债,他把主意打到了朋友朱某的身上。
朱某与杨某已相识多年,两人之前一直合伙开网店卖衣服,关系不错。2021年6月,杨某联系朱某,称自己接了一单文具笔记本的生意,询问朱某是否有兴趣一起合伙出资承接,每人各出资50%。朱某想着两人也合作过许久,并未过多怀疑,当即答应了下来。
杨某先后将自己的3个微信小号推给朱某,谎称是皮革厂、加工厂和客户,让朱某和“几人”商谈,又“贴心”地告诉朱某交易需走公对公账户,恰好自己有个亲戚可以提供公对公账户,于是朱某在和“皮革厂老板”“加工厂老板”谈妥后,就将钱转给杨某,随着“客户”不断加码,朱某也持续向“皮革厂”“加工厂”下更多订单,向杨某转账共计8.1万元。
随着投入越来越多,朱某心中越发忐忑,和朋友聊起时表示之后不会再做类似生意,朋友询问生意细节,他将聊天记录展示给朋友看,这一看就发现了端倪,因为朋友知道这3个微信号是杨某的小号,便赶紧让朱某弄清楚。
朱某随即质问杨某,要求与客户等人直接对话,杨某将自己表哥的电话号码告诉朱某,继续撒谎称是客户的联系方式,朱某一核实发现是其表哥,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杨某亲属已代为退赔朱某的经济损失8.1万元并取得谅解。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及取得谅解,亦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理。
据此,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