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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理不仅诈骗客户购房款,连同事也骗

2022年03月21日11:15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女子想按揭买特价房

  谁料竟被房产经理骗走十几万元

  不光是她

  就连该经理的同事

  也因“垫付税费”等理由上了当

  案件详情

  章某是平阳本地人,2019年11月,她听说诸暨市某小区有特价单身公寓出售,又了解到平阳一家房产营销策划公司有该小区的购买渠道,便辗转联系上该房产营销策划公司经理黄某,黄某表示自己与该单身公寓开发商有合作过,章某就很快交了5000元意向金。

  后章某得知该房屋系特价房,需要一次性付全款才可购买,与自己的预期不符,遂要求退还意向金。黄某回应自己有办法让章某通过按揭方式购买,但是需要马上交30000元定金办理按揭手续,章某就又转账了30000元给黄某。随后,黄某再次以“定金不够”“小区临时要求交纳首付款”等名目要求章某转账,并顺利与章某签订“房产认购协议书”。

  然而签订协议后,黄某迟迟不帮助办理过户手续,章某心生疑虑,联系黄某要个说法,黄某敷衍称单身公寓无法购买,钱需迟点才能退还。之后,章某多次询问退款进程,黄某仅退还了7700元,仍有109428元未退还,章某便报了警。

  经调查,黄某因为平常开销巨大,一个月就要消费六七万元,故对章某的购房款起了贪念,伪造虚假的房产认购协议书和单身公寓开发商公章骗取章某信任。他还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并在2021年5、6月份,骗取同事项某垫付税费、购房款共计95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黄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又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予以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能部分退赃,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8000元;撤销对黄某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与原犯盗窃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3000元,责令黄某退赔违法所得204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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