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妻子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女婿为叫回妻子,与岳父母发生言语冲突,竟一怒之下打掉了岳父三颗门牙!近日,该女婿被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六万余元。
案情简介
去年五月,家住某镇的胡刚(化名)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几天后,胡刚前去岳父家欲叫回妻子,因言语不和,与岳父母吵了起来。胡刚用拳头捶打岳父嘴部一拳,致使其牙颈部折裂;捶岳母左眼一拳,致使其眼眶内壁骨折。经鉴定,其岳父母分别被评定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法院审理
商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胡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个月。之后,胡刚岳父母又对胡刚提起民事赔偿之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胡刚虽已刑满释放,但在开庭时无正当拒不到庭。法院遂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赔偿两原告共计六万余元。因为此事,胡刚和妻子的婚姻已岌岌可危。
法官提醒
人与人之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在生活中较为常见。但是,双方一旦发生争执,一定要规范言行,减少摩擦,注意控制好情绪,保持头脑冷静,理性对待冲突,多宽容对方、互谅互让 ,才不至于发生恶性事件。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和争端,切莫为了一时冲动,图一时之快,造成“失去自由失去家”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