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现实生活中只要提到涉及寻衅滋事,我们联想到的就是惹到麻烦事了。也许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挑衅引起的小矛盾,只不过是有关两个人之间的小问题,最终演变成一群人的冲突。毕竟,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人碰到点小事就一拥而上,也不在乎什么严重结局,也不顾什么法律后果,特别是年轻人更加冲动。
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人性。但是,这种帮助的前提是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我们不能为了兄弟情谊,什么都抛诸脑后,无视法律的规定,以致让自己走上犯罪之路。遇到困难或冲突时,我们必须通过适当的渠道寻求解决方案。我们不能冲动,更不能采取过度行动。这种冲动在一段时间内令人失去理智,之后让人后悔不已。
寻衅滋事的构成要求,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属于寻衅滋事的认定范畴。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其他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关法条: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也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其他人也能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切实打击非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