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商业往来中,很多行为已被默认为是一种“潜规则”。近年来,随着全球反腐败热潮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公司重视起了商业贿赂问题,出台了诸如《反腐败与贿赂》、《商业行为准则》之类的公司内部制度。
百度:六亲不认
百度的内部反腐可是相当专业,特别成立了的“职业道德委员会”这一高层机构。该部门员工表示,职业道德委员会核心成员均为从事过企业内审、检察官、警察等职业的专业人士,在百度内部具有高度独立性,不隶属于任何业务部门。
在进行腐败案件调查时,委员会拥有独立的调查权,不必经过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即可直接展开调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汇报工作。
在这样一个专业的反腐部门面前,不光百度前副总裁李明远被查出经济问题,就连实习生也“难逃法网”。
2016年9月,百度内部发布了《严重违纪案件通报》,对17起严重的违纪案件进行全员通报。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报名单中除了正式员工,连实习生也包含其中。
用习大大的话来描述百度反腐的话,应该就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了。
腾讯:千里追凶
2015年6月,时任阿里巴巴副总裁刘春宁被深圳市警方羁押,原因是前东家腾讯举报刘春宁涉及商业贿赂,而此时距离刘春宁从腾讯离职将满两年时间。此前,刘春宁出走使腾讯上上下下出离愤怒。原因是刘春宁离职前给腾讯的说法是要去创业,但却在离职2个月后入职阿里巴巴。
在刘春宁被羁押的前一年,腾讯密集起诉了5位前员工,其中包括刘春宁的老部下、同样跳槽去了阿里巴巴的岳雨。2016年7月,法院一审判处岳雨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七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一)概念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廉洁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本罪定罪处罚;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本条所规定的行为的,由于其主体身份不同于公司、企业受贿罪规定的主体,因此,要依照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相关法律规范
(一)刑法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实,商业贿赂,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更是对自己岗位职责的亵渎。一时的糊涂换来的是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啊,大家还是好好工作,提升技能。至于不义之财,就不要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