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陈某(化名)与女方张某(化名)均系聋哑人,双方通过网聊相识相爱。2016年,双方在外省登记结婚并居住生活,婚姻期间双方共同生育有一个女儿。婚后,双方因观念、习惯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和争执,女方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到柳州随父亲生活,于是男方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将女方诉至法院,诉请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小孩随男方抚养。
案件经过法官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小孩归女方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男方每年一次性按时支付当年小孩抚养费用,并凭发票承担医疗费的一半。至此,本案圆满办结。
其实这起“特殊”案件,早在二十多天前已经来到家少中心,当法官得知案件当事人情况“特殊”后,立即为他们启动了“速立、速审”绿色通道。案经前期法警手机打字沟通、立案庭工作人员辅助代书诉状,及后期审判庭邀请手语老师全程翻译,最终让案件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得以顺利开庭审理并调解结案,及时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纠纷,当事人庭后表示感谢。
西安遗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