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想到,那起始于2003年的“千亿矿权案”,至2017年最高法院做出二审判决,仍未到尘埃落定时。
近日,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及相关人士举报称,该案二审部分卷宗在最高法院丢失。随后,最高法院官方回应表示已经启动调查程序,如发现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案件卷宗是最能全面反映办案过程的材料,在案件办结后理应妥善保存。如果举报属实,卷宗曾经不翼而飞,确实让人疑心“其中必有蹊跷”。既然最高法院已经公开表态,在舆论监督已成常态的今天,相信绝不会不了了之。哪怕真相还原之后并无阴谋,问责与进一步规范也肯定是必为之事。总之对于“丢卷”,最高法院一定、也必须给出个经得起事实检验、经得起舆论考问的结果。
但是,找到了“消失的案卷”,也绝不意味着此事应该就此告一段落。案卷本身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并不相干,为什么会引起如此之大的舆论波澜?说到底,我们关心的看上去是案卷丢没丢、怎么丢,但实际上是这起案件背后有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毕竟,千亿国家矿产资源、疑似规避政策的倒签合同、陕西省政府发函直指判决错误,这一连串夺人眼球乃至匪夷所思的案件事实,很难不让人嗅到一丝异样味道。
其实,这份身处漩涡之中的二审判决曾经“光环加身”。它没有采纳省政府发函中合同“应属无效”的说法,最终认定民营企业凯奇莱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签订的《合作勘探合同书》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判决一出,不少媒体称赞此案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标志性案件。现在,这份判决书还全文刊载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平静面对着突然爆发的一波波查阅浪潮。
平心而论,在当时看来,“千亿矿权案”判决当得起这样的赞誉。曾几何时,民营经济与公权力打交道总有些不踏实、乃至战战兢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哪怕双方已经经过了几轮磋商,又形成白纸黑字的协议,仍然有可能在多年之后因为突如其来的政策变动,全成了无用功。
比如,在达成协议后要履行时,某级机关“灵机一动”,认为协议需要经过备案才能生效。在不少时候,这种“关心”并不是真为了公共利益,只不过是公权力一方反了悔,又不愿背上违约的恶名,于是就借故将合同排除。合同无效之后沦为“白纸”,谈不上违约责任更得不到履行,民营企业只能欲哭无泪。
“千亿矿权案”之所以成为标志,就是因为最高法院在这起案件里再度亮明态度:签不签合同是双方自愿之事,不因为没有备案就影响其效力;合同无效的原因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哪怕是省政府文件也不得干涉。公权力也要遵守契约精神,不能无故背约,否则就必须承担责任。抛开具体案件不讲,这样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足以为当前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从根本上来说,“千亿矿权案”的“卷宗丢失”只是个引人关注的噱头,整个事件的焦点在于当事人将战场延伸到法庭之外、企图借助舆论实现争夺千亿矿权目的。此类恶例一旦得逞,对法治的伤害才是不可估量的,这才是我们最该关注和警惕的。 西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