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学生打老师,未成年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2022年03月23日16:30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学校可以看见教师体罚学生,学生为了报复老师,就会产生学生打老师的现象,这是学校教育的失败,也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此时由于他们身心发展尚不健全,因此在作出一些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后,很多人都不清楚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学生打老师犯法吗?

  已满十八周岁,打人致轻伤或以上,都属犯法;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要打成重伤或死亡,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则没有刑事责任;

  具体结合被打者受伤的情况看:

  如果经鉴定不严重,属于轻微伤及以下,一般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但要受治安处罚;

  属于民事侵权,需要进行赔礼道歉,损害赔偿,支付诊疗费用等;

  如果经鉴定严重,侵害的法益受刑法保护,则要负刑事责任。

  二、谁承担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益的责任

  1、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2、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关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监护人的责任有了新的规定,虽然在表面上的不同不是很大,但是其深层的价值观变化还是很大的。新的条文如下: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三、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需要注意哪些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是规定的有相应的监护人的。而此时监护人就要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当然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由未成年人自己来承担责任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