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区各学校、幼儿园、儿童乐园等对拟聘用的300余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人员进行了查询,其中教育系统共查询2批次235人,均未发现录用人员存在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有关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的制度引起与会人大代表的一致点赞。
据淮阴区检察院收集整理的“2014年至2017年全国各类媒体披露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分析报告”显示:
此类案件有近70%是熟人作案,其中一些作案人还是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的老师和职工。
如何把预防校园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把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职员工从业前置程序,该院把信息收集建库作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早在2018年初,淮阴区检察院会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的收集建库工作。信息库不但涵盖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强制猥亵以及组织、引诱、强迫卖淫等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还包括因实施上述性侵未成年人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该院未检工作负责人赵学刚介绍,信息库的数据录入,除了由检察院提供犯罪人员判决生效文书外,司法、公安部门还分别对刑满释放、缓刑、假释人员和受到行政处罚人员的文书予以及时更新提供,录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违法犯罪案由、判决或处罚结果等。目前,信息库已整理收集80名性侵犯罪和5名性侵违法人员信息。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1号检察建议”后,淮阴区检察院对前期信息建库工作进行整理,进一步探索完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机制。今年3月,在与公安、司法、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该院牵头各责任部门联合出台了《全区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工作制度(试行)》。《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具体负责接受日常入职查询工作,涉及需要查询的范围从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延伸拓展至妇科和儿科医院、儿童游乐场所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多个岗位。
“相关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可以凭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后的介绍信,到12309服务大厅现场查询,由检察机关出具证明文书;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提交检察机关查询,检察机关将查询结果由行政主管部门告知用人单位。”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周飞介绍,对行政部门未开展信息查询而导致发生录用有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检察机关将以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履行查询义务。
“检察机关牵头开展入职前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既斩断了伸向孩子们的黑手,也净化了教职工队伍,我们举双手赞成。”连续担任四届市人大代表的淮安市淮海中学校长陈文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