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乐清男孩失联”案宣判!母亲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2年03月24日13:46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前 言

  4月29日上午,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失联男孩”母亲陈某涉嫌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因与丈夫黄某感情不和,蓄意策划、以编造儿子黄某乙走失的虚假警情的方式,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

  事件简介

  2018年11月30日,陈某将黄某乙安排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吩咐其不要下车回家。当晚,陈某虚假报警求助,之后将消息告知丈夫黄某及亲戚、朋友,并打印寻人启事进行大范围张贴、发放。

  为了找回自己的孩子,黄某乙的父亲黄先生在朋友圈不断地发着寻人启事表示将“重金酬谢”。

  12月4日上午10点,黄先生所发的寻人启事奖金为20万元。

  为了吸引更多人关注,扩大搜索范围,短短一个小时后,黄先生一口气将金额提高到了50万元。

  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两次转移藏匿黄某乙的地点,并假装配合搜寻,直至12月5日凌晨1点,黄某乙被找到。当天下午3点,警方乐清公安发布警情续报,表示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期间,乐清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虹桥镇政府、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寻找黄某乙,黄某乙走失的消息经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4月29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对男孩母亲陈某蓄意策划制造虚假警情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陈某:只是想藏孩子哄老公回来,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

  庭上,关于编造孩子失踪虚假信息的原因,陈某称是因为老公从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轨,虽通过交流,孩子爸爸多次表示要回归家庭,但最后都没有做到。陈某说看见过老公多次转账给一女子的支付宝记录,以及通话记录。

  她原本只是想利用周末藏一下孩子,把孩子爸爸哄回来看他们,没想到后来事情这么严重。陈某陈述:“对我的行为认罪悔罪,向各方热心人士诚恳道歉,对不起。事实的真相有负你们的热心帮助。我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宣泄。我恳请社会各界的原谅,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律师:孩子需要妈妈照顾

  辩护律师称,陈某女儿6岁了,但仍需要24小时的照顾。儿子无人看护,住的是寄宿学校。儿子依赖母亲,女儿在上海治疗,家庭重担下,老公对家庭不照顾,是“丧偶式生活”。陈某行为可恨,但值得同情。希望法院轻判时再给缓刑,让陈某早一点回归社会,照顾孩子。

  法院:被告损害社会诚信,不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因与丈夫黄某感情不和,蓄意策划、以编造儿子黄某乙走失的虚假警情的方式,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被告人陈某编造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鉴于陈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考虑到其因一己之私,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损耗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其不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相关法条

  第二百九十一条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