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收到资阳市司法局关于对某律师事务所李某律师违法行为处罚的函,李某受到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处分。据悉, 此前李某在看守所内私带信件、香烟,用手机私自让在押人员通话。
资阳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2018年12月6日,李某在会见资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柯某某时,收下柯某某交给他帮忙带回家包裹两件,并递给柯某某三支香烟,包裹当即被看守所和驻检室挡获,经检查包裹内系柯某某在关押期间收到的信件和照片,香烟在柯某某入仓时被搜出。另外,2017年12月11日,李某在会见在押人员游某某过程中,提供手机让游某某与外界通话,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一道,当即停止了李某的会见行为,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悔过。李某无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味满足在押人员的无理要求,严重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通过查看视频,调阅会见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终于查实了李某上述两件的违法事实,并向市司法局发出对李某进行严肃处罚的检察建议。李某最终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