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被指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POS机,制造自己银行卡被误刷的假象,后通过向银行提异议的方式,从POS机发行商处骗取4万余元。二人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诉。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2017年7月23日,个体户张某伙同无业人员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办理了POS机,并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刷卡46800元。之后张某向银行提出消费异议,捏造其实际消费金额为468元,商家误刷十倍金额,其被多刷46332元的事实。银行遂将POS机发行商即被害单位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备付金46332元支付给张某。
2017年12月4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12月6日,邢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两人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单位46332元,被害单位对张某和邢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单位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