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醉驾入刑这八年:杯中酒为何成眼中泪

2022年03月28日11:47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检察官,我有专职司机给我开车,我只是快到小区的时候为了让他方便打车走才让他先下车的,谁想到,我才开了几十米就遇到了警察……”

  说上面这番话的于先生是北京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天在与客户吃饭喝酒后,由客户安排司机当代驾将其送回家,下高速后不远,于先生看也快到家了,为了方便司机打车回去,就让司机下了车,准备剩下一段不远的路程自己开回去,没想到才开了几十米就遇到了警察查酒驾,后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80mg/100ml)。

  这已经不是检察官第一次办理让代驾提前下车的案件,每每遇到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都要比办理其他的醉驾案件更加心生惋惜,既然已经有代驾了,为什么就不坚持最后几十米,让代驾把车停好再走,为什么就一定要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最后的几十米,让代驾先下车的“代价”就是自己深陷囹圄,缴纳罚金,工作生活统统受影响。

  距2010年醉驾入刑已过去八年光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似乎也随着不断的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正常来讲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的数量应该大幅下降才对,但令人不解的是此类案件量竟然常年居高不下,检察官粗略统计了一下2018年办理案件的情况,醉驾案件竟然占办案组办理案件的1/3之多。

  梳理近年来办理的醉驾类案件不难发现,以下几个误区或许是此类案件高发的罪魁祸首:

  误区一:心存侥幸,认为距离近不会遇到警察

  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近几年的醉驾类案件很少有犯罪嫌疑人长距离开车的情况,往往是出发的地点距目的地很近,例如和朋友在离家不远的饭店吃饭喝酒,距离可能也就两三公里、一两公里,甚至几百米不等,吃完饭觉得这么近的距离没有必要叫代驾,有等代驾的功夫就自己开回去了。或者位置比较偏远,不方便叫代驾,认为距离较近也不会那么巧就遇到警察,就自己开回去吧。在诸如此类的想法影响下,有些人就盲目自信坐上了驾驶位,带着不会那么倒霉的假设转动了方向盘,可遗憾的是,有时候就是怕什么来什么,没走几十米就看到昔日空荡的街道上竟然有警察设卡。

  误区二:出于好心,快到地方让代驾先走

  由于法治宣传和打击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醉驾入刑现在人人皆知,所以在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往往也知道拿起手机叫个代驾送自己回家,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既然叫了代驾,就一定要让代驾把车停好之后再离开,不要做让代驾先走的“好心人”。

  检察官之前还碰到过一个和于先生类似的“好心人”,一位李姓先生也是和朋友聚会后叫了代驾送自己回家,到家里附近的公交站时,李先生考虑到代驾是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就问该女子一会儿怎么回去,女子说要是能赶上末班车就坐公交车,眼看要到末班车发车时间,李先生出于好心就让代驾在公交站下了车,准备剩下的一小段路自己开回家,没想到刚转过弯就遇到了警察查酒驾。

  误区三:错误认识,小区、停车场不算“道路”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很多人存在认识错误,认为醉酒后不能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小区、停车场等内部道路没有问题,张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张先生和女友在朋友家吃完饭后到地下车库准备开车离开,由于张先生喝了酒,女友驾驶技术较差就叫了代驾,担心代驾找不到车辆,张先生就想先把车挪到地上去等代驾,由于自己喝了酒就让女友挪车,女友刚一启动就刮了旁边的一辆车,张先生嫌弃女友驾驶技术差就上车自己驾驶,没想到自己在酒精作用下判断力下降,一下子接连刮了两辆车,保安闻声赶来,发现交通事故报了警。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2018年12月18日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由此可见,小区、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都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范围,因此大家需要更正自己“在小区里挪一下车没事”、“在停车场挪一下车没事”等误区,正确认识到所谓的“喝酒不开车”中“开车”的含义,此处的“开车”不仅仅是指开车在公路上行驶,是指“不要坐上驾驶位!”

  在看守所里,有迫切想早点出去给工人发工资的老板,有担心自己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孩子考公务员的父亲,有因为一顿酒毁掉前程捶胸顿足悔恨不已的公司高管,有担心醉驾被单位知道影响自己新电视剧开拍的导演……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醉驾付出惨重的代价,改变了自己甚至是别人的命运,而他们似乎也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坏人,就像让代驾先下车的于先生和李先生一样,他们本来也是心存善念,与人方便。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侥幸或者无知而改变。

  当你端起酒杯的那一刻就要告诫自己一定不要再碰方向盘,无论你离家有多近,无论代驾有多么难叫,无论你多么善良想让代驾赶上末班车也能早点回家,无论你是多么想自己挪一下车,哪怕只是一个车位,请收回你的手,不要去碰方向盘了,否则你就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希望大家谨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