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发展较快,法律更迭也较快,但是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水平,还停留在好多年以前,这种法律变化快速和人们了解法律滞后之间的不平衡,导致普通人因为不懂法而犯罪的事情多发、频发,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小编整理了由于法律的变化,以前也许不属于犯罪,但是在2018年已经属于犯罪的12种情形,请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千万绷紧这根玄,不要去做,不要去尝试,不要去参与,否则可能要吃牢饭!
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晚间,被告人吴某某为发泄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不满,携带剪刀至河西区两小区内,剪破、损毁悬挂于各楼栋门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将部分损毁的国旗、旗杆丢弃在小区道路及垃圾桶等处,被以侮辱国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2017年《刑法修正案(十)》正式增设侮辱国歌罪:“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4月,实习律师赵某为了使委托人的债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优先执行,将工程款虚构成农民工工资进行起诉,并获得法院调解书。不料,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虚假诉讼事实被识破,实习律师也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几日浙江某地民警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刚判刑,今日,郑州市4名辅警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邹某患高血压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邹某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少,丈夫老周的医保卡能报销更多。为省钱,小周用父亲的医保卡先后为母亲买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母女俩拘役3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幸亏老周长期卧病在床,虽意识清醒,却无法说话,他对妻女使用自己医保卡的事全然不知,否则,也一样难逃罪责了。邹某以丈夫的身份报销的一万多元,属于医保中统筹基金里的钱,这是是骗保行为啊!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这样的事儿你干过吗?
熊某欠顾某140万,拖了三年不还,顾某无奈之下将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熊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还钱,熊某仍旧赖着不还。顾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车子,熊某答应用房子抵债,却不配合交房,暗地里还把车子抵押给了别人。最终被法院判决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获刑1年零6个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不能当!强烈建议转给欠钱不还的人看!
虎某参加考研,感觉自己心里没底,就通过他人找到枪手学霸候某,并答应事后重金感谢。没想到候某一进考场就被监考人员逮个正着。当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1月14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当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试罪,处拘役1个月。学生党,从此以后,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
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查获,车辆核载9人,实载22人(其中19名为幼儿园学生),超员144.4%,被判危险驾驶罪。何某驾驶大型卧铺客车与高速公路匝道隔离墩刮擦后冲出护栏,车内乘客受伤。经查,该匝道限速为40公里/小时,何某车速超过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以前驾车超员、超速,如果没出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会和犯罪扯上关系。但是从现开始,开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或超员也是犯罪,并且判刑的不仅是司机,如果车辆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事业的朋友们,千万别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一江苏籍女子李某及其女儿为维护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委托严某搜集其丈夫张某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证据,随后严某在通过跟踪等方式获取张某及现任女友在滁州市的住所后,通知李某前来“捉奸”,获取证据。李某等使用暴力侵入他人住宅,且殴打自己的丈夫和“小三”。12月3日,记者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另外侵入住宅的人也一并获刑。
方某开了个服装加工厂,先后聘用17名工人。工厂开办一年多,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近7万元。后来方某竟然躲起来,将手机关掉玩起“失踪”,工人们无法拿到工资,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给方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方某到期仍不支付,结果被判刑1年3个月、罚金2万,工资还要照付。老板们记住,压榨劳动人民的资本主义行不通!
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团员工,派遣到国外工作期间患病,回国医治一年后死亡。徐某对丈夫单位的善后处理不满,多次去北京天安门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查处并训诫1次。后来善后处理问题与单位达成协议,徐某在协议上签了字,领了补偿款。
事后,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去年9月,浏阳有四人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有犯罪团伙来浏阳抓儿童、挖器官”的谣言被拘留罚款。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则,就不是拘留罚款,是犯罪判刑。刑法修改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那都是犯罪。谣言止于智者。
九零后泼辣女,护夫心切脚踹民警裆部致伤被抓——看过这个新闻么?
这个泼辣女子,在交警查处丈夫酒驾时,踹了警察一脚,犯了妨碍公务罪。因为踹的是警察,并且是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如果对警察的处罚不满意,可以按程序维权,千万不要暴力袭警。
一时冲动,换来坐班房,实在是糊涂得一塌糊涂!尤其是刑法修改后,**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按妨碍公务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