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必须是具有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知识和技能的自然人,机关、团体、单位、组织等不能作为 鉴定人;鉴定人应当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否则,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鉴定人应由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一个案件有几个鉴定人时,共同讨论并提出鉴定意见的权利;在意见有分歧的情况下,单独提出鉴定意见的权利。
网友咨询:
刑事诉讼中鉴定人交通费谁出?
律师解答:
鉴定人的费用应该是由法院垫付,然后最终是由申请鉴定一方予以支付。
律师补充:
刑事案件的鉴定包括刑事诉讼部分的鉴定和附带民部分的鉴定两类,前者是办案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所作的鉴定,这类鉴定主要是对影响定罪量刑的有关事项所进行的鉴定;后者是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对民事赔偿部分的有关事项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的鉴定,这类鉴定主要集中在伤残程度的鉴定上。
律师总结: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鉴定费用承担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该条规定的诉讼费是仅指案件的受理费,还是鉴定费用也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