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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法院审结一起涉毒品犯罪案:4人获刑!

2022年03月31日11:26        苏米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放大招呀!快快快!......”

  李某正专注着玩游戏,突然背后传来一句低沉有磁性的男声“兄弟,要不我带你飞?”

  李某猛地一回头,差点魂都吓没了,好家伙,和他说话的竟是穿着制服的警察小哥。

  还没等李某反应过来,警察小哥倒是先做出表示了,只见他从兜里掏出一副24k纯银手镯,三下五除二就戴在了李某手上。“小李,你涉嫌吸食毒品,请跟我们走一趟!”

  临澧县某网吧内,涉嫌吸食毒品的李某,被埋伏已久的警察成功抓捕,经审讯,李某将“卖家”孔某某及管某某如实供述了出来。

  案情简介

  被告人管某某、孔某某因同期租住在津市市某小区而认识交往。2021年2月初,孔某某通过管某某给被告人黄某某及吸毒人员李某某购买了两次毒品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冰毒和麻古)。当月下旬,管某某提议二人合伙贩卖毒品并从中赚取毒品吸食,还商定由管某某负责购买毒品,孔某某负责销售。

  尔后,二人共同出资4000余元,由管某某购买了冰毒和麻古,并将毒品藏匿于孔某某处保管,后又转给管某某保管。期间,孔某某将部分毒品销售给被告人黄某某、李某及吸毒人员李某某等人,余下部分被二人吸食。

  庭审经过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管某某、孔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其中,被告人管某某单独贩卖毒品2次,伙同孔某某贩卖毒品5次,均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中一次容留多人,多人多次,被告人李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庭审现场,十名人大代表及部分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值得一提的是,有两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视频提审系统进行庭审,大大降低了疫情风险,提高了庭审效率。该案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湖南高院抖音号直播,吸引了数万名群众在线观看,线上线下反响俱佳,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最终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七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结合各被告人的其他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管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孔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三、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四、被告人黄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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